明确了!2022年江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出炉!
发布时间:2022-03-29 14:26:26来源:江门发布
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于6月26—28日举行,仍使用委托省命题的试卷,中考总分为800分,招生录取分两个批次,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仍50%“指标到校”……近日,市教育局印发《2022年江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今年中考的相关内容和信息。
今年中考总分仍为800分
今年我市仍使用委托省命题的试卷,根据省的安排,从去年开始,中考时间调整为6月26日至28日,共3天。除2020年因疫情推迟一个月外,比2019年之前的中考时间推迟了一周。
记者了解到,2021年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委托广东省考试院命题,中考总分为语文、数学、英语原始分和物理、历史、化学、道德与法治、生物学、地理折算分以及体育与健康分之和,成绩总分为800分。
其中,初三(九年级)设考8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30分)各为120分,直接计入总分;物理卷面满分100分,折算为90分计入总分;历史卷面满分100分,折算为75分计入总分;化学卷面满分100分,折算为70分计入总分;道德与法治卷面满分100分,折算为60分计入总分;地理卷面满分100分,折算为40分计入总分、生物卷面满分100分,折算为40分计入总分;体育与健康考试65分,成绩由体育与健康考试项目成绩55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10分两个部分组成。各科目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入总成绩。
英语口语能力测试和信息技术成绩以等级呈现。根据2022年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总数,按比例划分A、B、C、D、E五个等级。
此外,为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全面发展,今年,我市继续设置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环节,综合素质内容包括初中阶段学生各方面的情况,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以写实性文字表述。评价结果以A、B、C、D、E等级呈现,将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优质普通高中学校
录取50%“指标到校”
具有江门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以及具有江门市初中阶段学籍的非江门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含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在校生,以及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考。按照《意见》,普通高中只招收参加当年学业考试的学生,需报考普通高中的江门市户籍在外地读书的学生、往届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从2016年开始,我市公办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安排推荐生的名额不低于50%,今年“指标到校”比例维持不变。按照《意见》规定,原则上按初中学校在校生人数和实施素质表现评价情况,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民办初中也包含在内,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
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主要是为了照顾农村中学或个别毕业生人数较少的民办初中学校,让所有学校的学生都有机会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从而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名额分配招生(推荐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原则上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体育和艺术类招生纳入自主招生范围。按照要求,各县(市、区)对辖区内招收体艺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必须全面考核其办学条件,科学合理制定本区域内体艺特长生招生计划。
《意见》提出,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同时加大招生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报读中职学校,确保普职比例大体相当。
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方面,要求各中职学校要根据社会人才需求,优化专业结构,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上升通道,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要继续做好中高职贯通培养招生计划,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近几年,我市普通高中及中职、中技招生总人数远超考生人数,高中阶段学校学位充足。
普通高中学校
不得违规跨地市招生
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将依据考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和考查科目等择优录取。
在招生录取方面,有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两个录取批次。《意见》明确,各类招生学校应按照中招录取工作的时间安排分批录取。据了解,今年第一批是普通高中录取,只录取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考生。第二批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录取原则按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
根据《意见》规定,今年中考,除军人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农村独生子女外,对符合省有关文件要求的,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抗疫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消防救援人员队伍子女也可享受政策性录取优待。
《意见》还要求,要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违规跨地市招生。严格落实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除经江门市教育局同意可开展跨县(市、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外,地处县域(包括县、不设区的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地市教育部门批准的若干城区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不得违规跨地市招生。
生源不足的普通高中可在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所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掐尖录取。各普通高中招生实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招生计划。
来源:综合江门日报全媒体(记者/娄丹)、江门教育
责任编辑:叶隽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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