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收费标准出炉!
发布时间:2022-02-11 17:26:29来源:湖南交通频道
记者今日从长沙市教育局获悉,长沙市2022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出炉。与2021年春季收费相比,普通高中学费没有变化,其他费用略有下降。
长沙学生享有这些免费权利
今年春季长沙市城乡公办学校、原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行业(部门、单位)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继续免收课本费、教辅资料费、作业本费,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
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免收课本费,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公办学校执行。对长沙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与本市户口学生入学收费一视同仁。
继续对公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
学生入学后因故退学、转学或请假的,除已终结商品买卖和劳务服务关系的代收费项目外,其它收费由学校实行按月退费(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中途转入的学生,按实际在校月数和应分摊的收费标准收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费。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按照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网上办、掌上办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鼓励通过合法的在线支付途径缴纳学费。
严格治理乱收费行为和教辅材料散滥问题
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秩序和收费行为,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优择生、以权入学”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招收借读生、择校生等行为。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
治理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中小学教材、教辅中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资料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
加大治理补课乱收费力度。全面落实《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坚决制止“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或班委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现象。严肃查处学校及其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补课乱收费的行为;禁止公办中小学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
禁止民办学校虚假承诺、虚高收费行为,不得以“包过线”“包录取”“包获证”“包就业”为名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协议,不得以此为名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规定项目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做好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
普通高中学校免收家庭经济困难等政策范围内学生学杂费和教材费。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向住校学生收取住宿费。农村学校不得收取校服费。
加强学生资助的全过程管理及资助资金的精准管理,确保国家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到校、到人,杜绝将结余资金抵顶地方配套或挪作他用,保证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惠及学生。义务教育阶段要确保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落实到位,不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现象。
来源:长沙晚报
审稿:国生、康铁、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