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被查后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发布公告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发布时间:2020-11-30 08:21:17来源:大众证券报
导读
维权易①:*ST节能实控人被查后股价异常波动
维权易②:风华高科投资者维权再次开庭
维权易③:*ST胜利被查后再遭通报批评
实用数据:20只上证50成份股11月涨幅跑赢大盘
看点
01
大众维权易
*ST节能实控人被查后股价异常波动
发公告提示投资者注意风险
原本游走于面值退市边缘的*ST节能(000820),却在公告实控人吴道洪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股价连续上涨。公司25日晚间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提示投资者注意风险。
*ST节能23日发公告称:“今日收到实控人吴道洪通知,其已于11月17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通知书内容为:吴道洪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可以说,这是一份迟来的通知。*ST节能及控股股东神雾集团也是11月17日被立案调查,且11月18日就已经公告。
同样是被立案调查,市场给出的反应却不一样。受公司和控股股东立案调查信息影响,11月19日,公司股价开盘就以0.97元/股跌停,但盘中有大单买入,当日报收1元/股。之后几日股价也是围绕1元上下波动。公司23日公告实控人被查后,24日、25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涨幅累计超过12%,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25日龙虎榜显示,买入金额最高的是华福证券上海银翔路证券营业部,买入金额533.94万元,卖出金额16.8万元,净买入517.14万元。
*ST节能表示,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询问,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ST节能同时提示公司存在三大风险:
一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院于11月20日收到南京中院的《决定书》,南京中院决定对江苏院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为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ST节能称,南京中院决定对江苏院启动预重整,不代表南京中院最终受理其重整申请,不代表江苏院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二是,公司及控股股东、实控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鉴于证监会已对公司立案调查,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凡是在2020年11月18日晚间仍持有*ST节能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6016)报名,参与索赔。值得一提的是,*ST节能、神雾集团及吴道洪还于2019年7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调查,目前调查还未结束。
扫码参与索赔
三是,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
从*ST节能公布的2020年三季报来看,公司今年扭亏为盈有点困难。今年前三季度,*ST节能实现营收353.6万元,同比下降75.83%;净利润亏损1.81亿元。
本报记者许立婷
风华高科投资者维权再次开庭
新增索赔金额超1800万元
因信披违规遭到投资者索赔的风华高科(000636),11月26日再次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显示,新增33名投资者对风华高科提起诉讼,且新增索赔金额达1807.14万元,案件将于2020年12月18日开庭。
广州中院最近一次开庭审理风华高科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是在11月19日。记者从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处了解到,11月19日进行的庭审,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风华高科虚假陈述的揭露日、机构投资者能否获赔等问题。
刘鹏律师认为,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机构投资者能否获得赔偿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此前司法实践中出现裁判结果不同的案例,比如“祥源文化”案、“天成控股”案等,所以本案最终要看法院裁判。
此前,2020年7月,广州市中院对何宇等28名投资者诉风华高科证券索赔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风华高科应向原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利息合计金额为8855.55万元。2020年10月初,广州市中院又判决风华高科赔偿70名原告投资者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利息合计人民币7793.43万元。对比投资者的起诉金额和判决金额来看,该案几乎是判决公司全额赔付。刘鹏律师表示,从目前判决来看,对中小投资者是利好的。
截至记者发稿时,风华高科对上述判决均已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但都尚未开庭。刘鹏律师认为,虽然由于公司提起上诉,致前两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一审判决还未生效,但对后续案件具有积极指引意义。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于2016年3月29日至2018年8月7日(含当天)期间买入风华高科,并在2018年8月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扫码参与索赔
根据风华高科2020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29.20亿元,同比增长22.30%;实现营业利润为6.11亿元,同比增长43.54%;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为4.27亿元,同比上涨44.08%。这意味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增强,但是前两场诉讼的败诉和未来更多潜在的赔偿,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目前不得而知。
本报记者李彦
*ST胜利被查后再遭通报批评
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深交所近日对*ST胜利(002426)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值得关注的是,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已在今年8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11月21日,深交所公布关于对*ST胜利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经查明,*ST胜利及相关当事人年度财务报告存在会计差错、一季度财务报告存在会计差错、重大交易审议程序违规行为。
《决定》显示,2020年4月29日,因年审会计师未能就*ST胜利2015年8月收购的子公司苏州智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相关销售收入和存货的真实性、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公司对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差错更正,将2016年度、2017年度归母净利润由4.29亿元、4.62亿元分别更正为1.17亿元、1.64亿元,变动幅度分别为265.64%、181.35%。
此外,2020年8月13日,因*ST胜利前期对出售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下称“苏州捷力”)100%股权事项的会计处理不当,公司对2020年一季度报告进行差错更正,将2020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由0.13亿元更正为3.94亿元,变动幅度为96.70%。同时,*ST胜利出售苏州捷力股权事项未及时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对此,深交所对*ST胜利、*ST胜利董事长兼总经理高玉根、财务负责人许永红、时任总经理曹海峰和时任财务负责人王成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值得关注的是,2020年8月7日晚间,*ST胜利被证监会立案调查。8月12日,*ST胜利针对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进行了提示性公告,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及2020年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说明。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指出,现有信息表明*ST胜利已涉嫌信披违规。根据司法解释,凡在2017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8日期间买入*ST胜利,并在2020年4月28日收盘后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预征集。
扫码参与索赔
财务数据显示,*ST胜利2018年、2019年分别亏损8.03亿元、30.70亿元。因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0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81亿元,同比减少29.72%;归母净利润6.08亿元。
本报记者徐海峰
实习记者肖宏娟
看点
02
实用数据
20只上证50成份股11月涨幅跑赢大盘
周五随着大金融板块的拉升,带动上证50收盘价创12年以来新高。根据同花顺数据显示,截至昨日,11月以来上证50中的三安光电、上海机场、中国太保累计涨幅已经超过20%,此外还有17只股11月涨幅超上证指数。
(点击查看大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