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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胆大包天的骗子,坏了同治皇帝的圆明园重建梦 | 短史记

发布时间:2020-10-12 21:22:24来源:短史记-腾讯新闻

说一个晚清大骗子的故事。

1873年,同治皇帝载淳十七岁,正式宣布亲政。亲政后干的第一件大事,是准备重修圆明园。载淳的理由非常光明正大:慈安与慈禧两宫太后垂帘听政多年,实在辛苦,是时候给她们修个园子颐养天年了。

在这光明正大的说辞背后,载淳还有另一重谋算。自六岁即位之后,慈禧太后就对载淳管束极严,不但让宦官对皇帝“时时监视之”,让帝师群体天天给皇帝上课(即便已宣布亲政也不能停止),还亲自出马监督皇帝的婚姻生活,不许他将时间过多地花在后宫,以免妨害政务。搞得载淳只好“终岁独宿乾清宫”,然后与贴身太监及交好的宗室子弟(比如恭亲王奕䜣的儿子)在夜里悄悄溜出皇宫“微行”,据说甚至有眠花宿柳之举。重修圆明园,可以名正言顺地将慈禧太后送出紫禁城,既有助于强化载淳的权力,也有助于扩张他的自由。①

这也是载淳明知国库中没有余钱可以挥霍、明知满朝文武都反对重修圆明园,也绝对不肯退让的根本原因。哪怕上至以恭亲王奕䜣为代表的几乎所有军机大臣,中至以李鸿章为代表的各省督抚,下至以游百川为代表御史言官群体,轮番上奏反对,甚至闹到君臣在朝堂争辩“声震殿瓦”的地步,载淳也丝毫不愿退缩。他一面以“择要重修”这种虚辞来搪塞反对之声——实际涉及到的建筑多达三千余间,是一项预计长达十年的大工程;一面下谕旨要“王公以下京外大小官员量力报效捐修”,以求解决修园经费(当然,规模庞大的主体经费仍来自国库)。

同治皇帝

慈禧也很乐于重建圆明园。一方面,载淳是她的亲生儿子,载淳的那点小谋算她不介意。另一方面,1861年之前,慈禧侍奉了咸丰皇帝约十年,其中有很长一段时间,是在奢华舒适的圆明园内度过的。较之紫禁城一味追求权力的庄严肃穆,更具娱乐气息的圆明园,显然要宜居得多。对慈禧来说,自1861-1873年,这十余年里困居紫禁城,可谓生活质量的一次极大幅度的下降。所以,她对圆明园重修工程充满了兴趣。史载,样式雷进呈的万春园等处建筑的设计图和烫样,全部都要送至慈禧处请求裁决。慈禧甚至还兴致勃勃地亲自操笔,为“天地一家春”的内檐装修绘制图样。

皇帝的坚持与太后的纵容,让圆明园的重修,在1874年3月份正式宣布启动。恭亲王奕䜣等反对者,审时度势,感觉事情已难以阻止,只好服从谕旨,率先响应皇帝的号召,为圆明园的重修工程捐款。奕䜣在1874年初带头捐献了第一笔银子共计2万两,后来又补捐了5000两。醇王奕等皇室成员,也在同年的5月份捐出了5.6万两银子。以李鸿藻为代表的帝师群体,也跟进捐了一点资金,数额虽小,却是一种很紧要的表态。

然后,就在所有人都认为圆明园的重修已成定局之际,骗子李光昭登场了。

李光昭是广东人,曾在汉口从事商业活动。1873年夏天来到京城,做的是贩卖“花板”(镂刻雕花的门栏家具)的买卖。期间结识了内务府的官员成麟等人。圆明园的重修工程正式启动后,按惯例由内务府负责。李光昭觉得捞钱的机会来了。他跑去找到成麟等人,说自己也是一个官员,曾靠给朝廷捐输(也就是报效军费)得到过一个“候补知府”的头衔。所以很愿意响应同治皇帝的号召,为圆明园的重修出一份力。他告诉内务府,说自己以前做木材生意,可以弄到一批巨木,“价值数十万金”,愿意运往京城修圆明园,其中的10万两木材算是无偿报效皇上。

其实,这位李光昭,并不是什么“候补知府”,甚至连“李光昭”这个名字,也有可能是借自他人。在通过内务府呈递给朝廷的奏折里,李光昭说自己是广东嘉应直隶州人氏,而该州恰好有一位叫做李光昭的地域性文化名人,也叫“李光昭”,约死于1834-1853年间。冒用已去世的本乡名人在外省招摇撞骗,在当时是一种极常见的骗术。或许是为了避免身份被揭穿,李还在奏折中说:自己曾两次花钱买官,第一次是在安徽,因“未缴免保举银两”没买成;第二次是在贵州,刚刚买完“照尚未回”,目前还没拿到朝廷发的官凭证书。简言之就是自己这个“候补知府”目前还无据可查。

李光昭也没做过什么大木材商人。按清廷事后的调查,他是1861年汉口开埠之后,随洋商来到汉口的。做的是地皮中介的生意,具体来说就是从中国人手里将地皮买下,然后再卖给洋人。但在一笔将“襄河出口滨水荒地”卖给洋人的生意中,李光昭倒了大霉。襄河就是汉江,这块地属于汉江的泄洪区,地方政府明令禁止买卖,洋人拿到后在上面造建筑,很可能加剧水患。于是,前有地方政府干预,后有洋人要求退款,李光昭走投无路,只好以“京控”(去京城打官司)为借口逃离汉口。朝廷的事后调查还发现,李光昭是一个“借洋人为生活之人,并非巨富”,“家仅有五十石之地”,根本就没有本钱去买木料来报效朝廷。

圆明园平面图

但对内务府的官员们来说,李光昭有没有钱报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李光昭的所谓报效,可以投同治皇帝与慈禧太后之所好。有了皇帝和太后的支持,李光昭就有了红顶官商的名分,走到哪里都能轻松搞到木材。后续操作也简单明了:第一步,李光昭以钦差身份免费拿到木材;第二步,内务府做一笔假账,将10万两虚报为30万两,就能领出20万两的工程款;第三步,从20万两里拿出10万两付木材账(也未必会真付足),剩下的10万两,就由内务府和李光昭一起瓜分了。

为了让这一“空手套白狼”的计划顺利实施,李光昭在奏折里,特别强调说,须请朝廷“派员同运”并“颁发字样、雕刻关防”,也就是派内务府官员和李光昭一起南下筹集木料,并给他颁发红头文件和官印。如此,内务府正牌官员压阵、红头文件与官印在手,李光昭就能做起那“两头通吃的中间商”。载淳正愁官员们捐款不够积极,见了李光昭的奏折非常高兴,立即下旨给了他一堆特权,比如沿途关卡免税放行,可前往各处与督抚会商事务等。时年五十二岁、事业潦倒、官司缠身的李光昭,遂摇身一变,成了“奉旨采办”的钦差。

然而,天不遂人愿。李光昭与内务府的成麟等人前往南方各省一番考察,发现各地已鲜少有符合规格的大木料,若是前往深山砍伐巨木,又耗时费钱,并无差价可赚。李光昭只好改变主意,转道去香港向洋人求助。最后以“圆明园监督代大清皇帝”的名义,与一名法国商人订立合同,向其购买了5万余两白银的木材,只付了10两银子的定金,约定木料运抵天津后再付全款。洋商见李光昭手中文件齐全,思忖皇家的买卖当不致赖账,于是也就应允。另一头,内务府则向皇帝报告称,李光昭这项木料价值30万两白银。

1874年夏天,洋商将第一批木料运抵天津。事情却出了两个叉子。第一,李光昭没有商业能力,也缺乏商界资源,筹集不到足够的资金履约付款。第二,李光昭根本不懂木料,更不懂圆明园要什么样的木料,内务府先是向皇帝报告这批木料均堪使用,然后验货时又发现规格有问题,无法使用;洋人则坚称是按李光昭提交的规格采办的货物。

圆明园方壶胜境殿

若对象是中国木料商人,这两个叉子并不要紧。李光昭的钦差身份,和内务府的权势,足以让对方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吞。但李光昭面对的是洋人,背后有驻华领事撑腰,并不害怕打官司;天津又是北洋通商大臣李鸿章的驻地。于是,纠纷先是闹到法、美两国驻天津领事处,又被移交到李鸿章的北洋大臣衙门。李本来就反对修建圆明园,细察木料与合同之后更是大惊:

(1)向法商买木材的价格只有5万余两,内务府上报的价格却是30万两,差距极大,而且李光昭迄今还“分毫未付”。

(2)与洋人订立的合同,经可靠之人翻译成中文后,内中竟有“圆明园李监督代大清皇帝”与洋商立约的字样,也就相当于将同治皇帝给推上了被告席,实在是大逆不道。

1874年8月18日,李鸿章上奏报告“李光昭案”的调查情况,将上面这两大问题捅了出来。李光昭与内务府勾结,一头骗朝廷一头骗洋人,空手套白狼的把戏曝光。原本已成定局的“圆明园重修工程”,再度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9天之后,8月27日,恭王奕䜣、醇王奕譞、惇王奕誴、军机大臣文祥、大学士李鸿藻等十位王公重臣,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大阵仗,再次联名上奏,要求同治皇帝停止重修圆明园。

李光昭与一干内务府官员随后杀头的杀头,流放的流放(也有好些人很快就官复原职了)。陷入空前被动的载淳,郁闷了整整两天之后,才在众人的再三请求下召见奕䜣等人,极为烦躁地吼出一句:

“我停工如何?尔等尚有哓舌?”

清廷的圆明园重修工程,就此宣告流产。五个月后,载淳亦暴病身亡。大骗子李光昭以自己的死,以一种黑色幽默的方式,“成功阻止”了一场民脂民膏的大挥霍。

(本文主要史料来源:①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档案史料:圆明园(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②《文献专刊:故宫博物院十九周年纪念》,1944年故宫博物院出版;③《李鸿章全集6·奏议六》,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④许吉敏:《试论李光昭案》,《黑龙江史志》2010年第3期。封面图引自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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