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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有些人在搞“蚂蚁搬家”式腐败

发布时间:2020-09-25 07:19:59来源:学习小组

18.5元一斤的肉,报销时改成了185元;送到食堂的176斤儿菜,报账时变成了1776斤。不仅如此,所有票据只有一张报账单。如此明目张胆侵占公款的做法出现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机关食堂。

9月2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了这个案件,令人瞠目。据调查,嫌疑人周某等通过这些操作,疯狂侵占公款186万余元。

蚁穴虽小溃大堤,蝗虫多了吞沃野。可别小看基层一笔笔几百上千的报销单,还有公家采购中的大小回扣,这些“蚂蚁搬家”式的微腐败,积少成多,就会严重侵蚀国家治理体系。

图源:网络

广西一个安全监督站站长5年内收受房地产开发商、施工方的钱款91次共24.04万元,最少一笔三四百元;江苏一个教育局局长7年受贿860余笔,平均每3天一笔;浙江一个街道办副主任4年内贪污骗取公款合计28次,平均每次1.85万元……因为每笔金额不大,更有隐蔽性,受贿人也会更心安理得,觉得拿点小钱不算啥。

笔者曾在一个基层的偏远单位实习。有一天,一位同事找负责人请假去市区办事,一段对牛弹琴般的对话堪称经典:

“领导,我请假去市区办个事。”

“啊?你要给我买衣服和裤子?”

“呃……”

“来,我把尺码告诉你。”

这种蝇头小利式的吃拿卡要,本质上是一种权力的勒索,被勒索者虽然心里不爽,但因为数额不大,往往会选择隐忍和屈服。

蝇头小利没有得到遏制的结果,便是贪污者得到宽纵。中纪委曾披露一个案例,揭露了贪污者的心态变化。

山东青岛一个街道办事处财政所负责人王某,5年间贪污公款42次,总涉案金额达2000多万元。

初任负责人的前3年,王某并未染指公款。2012年,他分3次贪污公款71万余元。2013年他“按兵不动”。2014年出手12次,贪污公款总金额也飙升至535万余元。2015年再次偃旗息鼓。

由于没有及早发现,王某再无忌惮。他在2016年分10次贪污公款583万余元,2017年分17次将近880万元公款据为己有。在这42笔款项中,最少的一笔为1.7万元,最多的一笔高达160万元。

王某回忆:“2012年8月将26万余元公款占为己有,是我第一笔贪污。当时心情很复杂,既害怕又担忧,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在惶恐中度过,可过了些日子没被发现,我就铤而走险,开始了第二次、第三次……”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别小看这些苍蝇腐败,他们像蚂蚁搬家一样,每次拿一点、贪一些,长年累月下来,同样数量可观,有些人甚至成了“小官巨腐”。

比如,河北某供水公司的一个科级干部,在其家中搜出1.2亿元现金;陕西某市住建局一个科级干部,仅受贿一项就高达2000万元,另有3000余万元财产来源不明;深圳的一个街道书记贪污数千万元……

图源:网络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这个缝是思想上的缝隙。不少贪腐官员都有一种心态,觉得拿点购物卡、收个几百上千好处费不算违纪,行贿人偷偷塞的购物卡和现金是两个人的交易,没人知道。殊不知在这些“小恩小惠”上放松了警惕,很可能就着了行贿人的道,一步步被围猎,不能自拔。

这个缝也是制度上的漏洞。很多苍蝇式腐败之所以能得逞,就是钻了制度上的漏洞,比如某些单位没有建立与银行的大额资金进出报告制度,审计部门对报销单据缺乏严密审核,对签字人笔迹不辨真伪等。这些都是被钻过的空子。

而本文开头提到的那起案子,原因也很简单。食堂在采购工作中,承担“看门人”责任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放松了监管责任,原本严格的审批变成了程序性报备,导致机关食堂在物资采购中拥有巨大的自由裁量权,进而成为周某等人进行权钱交易的筹码。

堵上微腐败的制度漏洞其实并不难。比如,武汉一个郊区街道的纪工委规定1000元以上的村务开支都需通过银行转账进行,就这么一个简单的制度创新,大大压缩了微腐败的空间。

从小小的一张报销单,到平日吃喝的人情往来,微腐败因为“微”,更易被忽视。要整治,就得多从细节上入手。对机关单位来说,制度的笼子要扎得更紧,尤其是涉及财务的流程上要更规范;对干部个体来说,不妨时时默念这句话:“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文/鹤鸣

编辑/九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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