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松芳|最可敬爱的工读生(下)
发布时间:2020-08-06 18:22:25来源:上海书评
擦洗玻璃窗及其他家庭清洁,帮助很多学生缴付学费。
文︱周松芳
“学业成功之留学生,
半工半读者居多焉”
著名体育家郝更生1919年留学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土木工程时,发现许多工厂开放职位给他们勤工俭学,特别规定每星期四作他们这类“求业者”的登记,以便在星期六、星期日分配临时工作,因此在登记处的门外每星期四都要大排长龙,其中不乏富家子弟,他们都认为赚来的钱花用起来别具骄傲和喜悦。每星期四他都去参加排队,于是又发生了别人看来更为“丢脸”的事,因为每一次,他都被工头们从行列中拉了出来,他们身材魁梧,像巨人般的俯视着他说:“你,太矮、太瘦、体力不够,我们用不着你们这种小矮个子!”也不知道被拉出队伍多少次,终于有那么一回,招募临时工的职员给了他一份最好的差使,同学们也纷纷向他道贺,“这是我坚毅不拔所获得的结果”。暑假时竟然又在本校谋得照规定必须学业成绩优良的高年级始可担任图书馆担任学生管理员。这样一来,“在那一个暑期里,日积月累,我一共赚了六百元,除了应付自己的用度,还帮助一位同学完成了婚礼”——清华留美生的庚款补助,一个月也才八十美元呢!(《郝更生回忆录》,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69年版,15-16页)
方显廷在1925年夏天刚刚完成在耶鲁攻读研究生的第一年课程之际,福特汽车公司位于密西根州底特律市的胭脂河分厂,首次向在厂内每天工作八小时的工人发放五美元的日工资,同时邀请耶鲁的学生到该厂去进行三个月勤工俭学,也提供相同的待遇。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呢?我们现在多听到许多工厂企业招收实习生或曰派遣生,无非就是廉价利用,而世人也每觉正常,毕竟你实习生不熟手嘛,但关于有的血汗工厂吃住安排极其恶劣,到头克扣得所剩无几的报道也时时见诸报端,真是令人发指。(《方显廷回忆录》,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53页)
而做家庭工,最能体现社会对工读学生的支持与关怀。1913年留学加州大学的广东籍学子谢英明说,中国留学生的做工情况,从工作类别来说,有做家庭工、清洁工、教员、招待员、农场临工、经纪等等。做家庭工的,一清早给雇主烧好早餐,收拾房子,然后自己吃了,匆忙地带上自己的午餐上学。5时左右下课后,又到雇主家里做晚餐,打扫屋子,或洗衣烫衣。忙完这些以后再回到自己的宿舍温习功课。在柏克利的留学生很多是做家庭工的,在美东则绝无仅有。(谢英明《旅美杂忆》,《文史资料选辑》第十四辑,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年版,198页)
方显廷1924也曾到家住闹市区的一位任职《纽约晚邮报》的戏剧评论家家中做兼职家务助,负责打扫居室,并帮助准备一日三餐,备受包容优待。比如在扫灰尘时失手打碎了一只漂亮的玻璃碗——那是他们夫妇结婚时收到的纪念礼物,并没有被怪罪,更没有被索赔,而且这一对通情达理心地善良的夫妇,不仅充分包容他,还特别体贴照顾他,甚至将别人选给他的免费戏票拿给他去看演出。更令人感动的是,戏剧家夫人常常亲自烹调一些食物给他吃,还让他同他们一起坐在餐桌旁进食。这么好的主顾,这么好的家庭工,你到哪里去找?可是,方显廷觉得自己实在太年轻、太无经验,家务能力实在有限,最后不得不主动请求离他们而去,再去寻找其他的工作。(《方显廷回忆录》,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39-40页)惜哉!著名经济学家何廉1919年刚到洛杉矶附近的克莱尔蒙特的波那姆学院时,受聘为克莱尔蒙特高校校长弗兰克·帕尔默夫人打理家务,所受的礼遇,也同样令人感动。他的主要任务是洗碗,每天可以在她家吃中、晚两餐。第一天去洗碗,帕尔默太太让他一个在厨房里吃饭,第二天就深表歉意,希望以后同他们家人同桌共餐;虽然工作上有主雇之分,生活上却完全平等,并因此而成了很好的朋友。(《何廉回忆录》,朱佑慈等译,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年版,24-26页)这虽然可以说是两个特别的个案,但仍可反映出美国社会对工读生特别是对中国留学工读生的接纳甚至关爱。
著名导演、中国电影事业的开拓者之一关文清的工读生涯中,也曾从事家庭工,不过笔下的情形似较辛苦:早晨6时便起床洒扫和为主人准备早餐,8时侍候老板夫妇和他们的子女们受用,等到他们全家吃罢,才收拾残羹回厨房自用,等到洗好了碗碟才得上学。到下午放学回来就要准备晚餐,一直做到晚上十一时始得上床休息。星期六要洗全家大小的衣服;星期日要全屋大扫除和熨衣服。(关文清《荷里活寻梦录——银坛生涯漫忆》,《文史资料选辑》第十四辑,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年版)不过能被主顾接纳,获得一份稳定工作,且未见龌龊,亦当知足。
1912年4月,蒋廷黼在派克学院工读期间染上伤寒,住院多时,受到无微不至的治疗和照顾,但对于医药费又非常担心。康复后,告诉主治医生安伍德自己是工读生,真不知道应该怎样付他的医疗费,“他的回答令我毕生难忘,他说:‘不要担心。健康恢复后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给我。’”这何尝不是美国社会对工读生,尤其是中国留学工读生的更大的善意?!多年以后,蒋廷黼大发感慨说:“那些日以继夜终年高喊打倒帝国主义,而不能提高自己生活水准的人,我认为他们是自戕,是怯懦。”(《蒋廷黼回忆录》,岳麓书店2017年版,57、89页)大约也与自己的工读生活及所受的善待有关。
著名教育家、体育家邓传楷1934年以中国驻西雅图领事馆随习领事在华盛顿大学修读文学学士和经济学硕士课程,后来在回忆文章中也写道当日的工读情形,认为“美政府对黄种人做工一层,禁止特严,故正规工作,如开驶电车、汽车、制造罐头食品等,碍难参加,仅可充私家临时雇佣,如抹窗、扫地、洗盘、托盘之类,此项工作报酬,除供膳宿外,每星期约有四五元之津贴,所谓膳宿,亦极鄙陋,大多睡在地下室”。大约他自己未曾工读过,故与其他工读生的记录颇为不同。比如,知名教育家、曾任之江大学董事的谢颂羔(1895-1974)1910年代末赴美留学,开学不久,在宿舍外的街角偶遇美国人葛威廉,甚受礼遇,特别是半年之后费用告罄几陷绝境之时,“葛先生在他公司里为我新设了一种职司,叫我担任。每礼拜也可赚五六美金,可以付我的饭金,所以就得免为涸澈中的一个鱼了”。(谢颂羔《游美短篇轶事》,民国文瑞印书馆1925年刊本,12页)如此善待,哪有歧视?虽然如此,但对这些工读留学生的表彰,确是不遗余力的:“此辈学生,除早午晚工作外,其余时间,全部埋头书本上,故考试成绩,较诸少数公子哥儿,意存镀金者,胜过十倍,平直言之,学业成功之留学生,半工半读者居多焉。”(邓传楷《旅美见闻录》,国民出版社1943年版,第8页)依此我们也可以说:“眼中最可敬爱之人,乃我邦之半工半读之留学生。”
而工读学生之间互相“抱团取暖”,也可谓一种特殊的良好社会氛围吧。例如山东师范大学秦西灿教授1947年赴美国西北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时,与包括来自上层社会家庭的工读生一道组织研究生“午餐互助组”吃午饭,每月预交全月餐费,由同学轮流采购食品并负责餐前准备和餐后清洗整理等工作,虽清苦而偷快。(秦西灿《留美学习生活》,《山东文史资料选辑》第三十三辑《留学生活》,山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114-115页)
民国《华文大阪每日》半月刊所载关于青年工读制度的文章
西潮与新潮:
工读可尚乎?工读难尚也!
早年国人崇尚西潮与新潮,蒋梦麟先生后期的代表著作之一就以《西潮》《新潮》名之。然而西潮与新潮之工读可尚乎?有身在美国的工读留学生总结说:
数年前工读之风,在中国高唱入云际;上海北京等处都有工读团之组织。据我所知那些团体,差不多个个都是失败了。这是甚么道理呢?我的答题是:(一)提倡的人——如胡适之先生等——都没有工读的经验,只会纸上谈兵;(二),工读的都不会工作,并且心理上他们不肯忘记他们自己的身分。要做工读的人,做工的时候,必须忘记他自己是学生;不要思想自家与普通工人的区别,如此才能心身安适的做工;而(三)就是中国的社会生活程度太低,不合于工读。在美国的社会无论甚么男人,只要你不大懒,每天做四五小时,就可供给个人的生活了。在美国无论甚么大学,都有工读的学生。他们工读之所以成功:一则因为社会生活程度;二则因为美国人——除少数富贵公子外——都有工作的习惯。
更关键的是社会提供了各种各样的工作机会,学校除了自己提供各种工作机会,也都有专门机构真正做到竭诚为工读生找工服务:
我们学校代学生找工部的调查如下:(一)替人烧火(冬天),(二)洗地毯,(三)洗窗子,(四)剪草,(五)洗汽车,(六)当厨子,(七)洗碗,(八)做园丁,(九)洗地板,(十)招呼小孩子,(十一)扫雪,(十二)收账,(十三)当书记,(十四)打字,(十五)卖物,(十六)架汽车,(十七)架升降机,(十八)在饭馆里当侍者——率性说是茶房好,(十九)洗衣,(二十)守夜,(二十一)搬行李……(居寒《旅美杂感》,《留美学生季报》1928年第十二卷第四期,37-45页)
如此,工读难尚也。文章重点在说美国的工读为什么会成功,虽然点出了中国工读的失败,但并没有给出原因和解释。文章提到的工读团,应该首先是指以王光祈为代表1919年3月在北京组织成立的工读互助团。方其成立前后,可谓声势煊赫;列名发起者:顾兆熊、李大钊、蔡元培、陈独秀、胡适、周作人、陶履恭、程演生、王星拱、高一涵、张崧年、李辛白、孟寿椿、徐彦之、陈溥贤、罗家伦等,哪一个不是响当当的人物?李大钊、陈独秀还参与了具体发起事宜,蔡元培、陈独秀、李大钊、周作人等还在《晨报》《新潮》《新青年》等刊物撰文鼓吹呐喊。(参见李培艳《新青年的新生活实践:以工读互助团为中心的考察》,《文艺理论与批评》2018年第五期)
可是,这么高光的工读互助行动,如同昙花一现般,不久即走向失败。至于为什么会失败,我们且不看其令人眼花瞭乱的章程,以及实行过程中的种种乱象,单看事后一些代表人物的反思,即可大致明白。首先,坊间舆论认为,像中国这样的落后国家,工读是缺乏经济基础的;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后来轰轰烈烈的留法勤工俭学运动,也未见得多成功,除美国之外,其他各国也没有工读的广泛风气及大量的成功范例。当然除经济基础外还有其他的社会因素。可是,王光祈斩钉截铁地直接回应说是人的问题,而非经济的问题:“我在北京的时候有一位团员常对我说:团中有许多团员是很了解工读互助主义的,但是不肯实行工作。”“谈到工读互助主义,真是说得天花乱坠,十分彻底,但是实行工作的时候,他们便不能言行一致了。”(王光祈《为什么不能实行工读互助主义?是人的问题,不是经济的问题》,《新青年》1920年第7卷第5期,13-14页)至于能切实工作的,又嫌他们不读书;老实说,还是经济基础问题,在当时中国的经济条件下,真认真工作的,事实上也难有精力去读书,就像后来许多留法勤工俭学生。王光祈的回应似乎也针对胡适的意思:
我也是北京发起人之一,但我是见惯半工半读的学生生活的,觉得“工读主义”乃是极平平无奇的东西,用不着挂什么金字招牌。我当初对于这种计划很表示赞成,因为中国学生向来瞧不起工作,社会上也瞧不起作工的人,故有了一种挂起招牌的组织也许可以容易得到工作,也许还可以打破一点轻视工人的心理……不希望用这种组织来“另外生产一种新生活新组织”。
胡适有一句名言“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施之于工读互助团,也是适用的,窃以为反思或者批评都是对头的,居寒《旅美杂感》的因为胡适没有工读经验而不以为然,实不足为训。两位中国共产党主要创始人之一,李大钊和陈独秀,倒是意见很分歧。李大钊基本站在胡适这一边;他在跟陈独秀讨论的信中说:“北京的工读互助团精神上已不能团结,经济上也不能维持,看看有消灭的样了。我的意见有一半和适之相同。他说应该取消纯粹的工读主义,不要别挂新生活的招牌。我想这话不错。我以为在都市上的工读团,取共同生产的组织,是我们根本的错误。都市的地皮、房租这样富贵,我们要靠资本家给劳动者的工资和商卖小业的蝇头,维持半日读书半日作工的生活,那里能够?……我觉得工读团要想维持,还是采取纯粹的工读主义才是。”(李守常《都市上工读团底缺点》,《新青年》1920年第七卷第五期,12-13页)陈独秀则坚信:“他们这回的失败,完全是因为缺乏坚强的意志、劳动习惯和生产技能三件事;这都是人的问题,不是组织的问题。”(独秀《工读互助团失败底原因在那里?》,《新青年》1920年第七卷第五期,15-16页)
参与发起的人很多,参与总结失败教训的人也不少,无法一一引论。但是,只要稍稍知道国人抵美工读初期的种种不适应,即可知工读需要土壤,非关组织;而能充作“土壤”的组织,绝非像工读互助团这样脱离校园自办工作岗位的组织,而是校园内努力为学生提供校内外工读机会的组织。比如赖景瑚刚开始工读时,“立刻由大少爷变成用劳力赚工钱的工人,心理上自然要有一点准备和改革”,因为“我的童年生活,虽然不是养尊处优,但是父亲做生意很成功,家境也相当舒适。他的商店经常雇用了十多位店员和学徒,还有几个男女佣工”。真正让他心理上过关的,还是在于“我后来看见美国学生那种勤奋做工的上进精神,立刻受到不少的鼓励。我最初只做轻松的工,过了一些时候,大学附近,无论剪草、洗窗、擦地板、生火炉,凡美国学生所能做的工作,我都去做,也能使雇用我的人都满意”。且不说做工,赖景瑚的一个朋友说,在福特汽车公司实习,体能要求较高,都觉得有些受不了:“我在那庞大的工厂,每一部门都去实习二周至一月。我又到它的狄尔朋农场,学开农业牵引车。不到两星期,我就被那烈日晒得和黑人一样。我的体力当然不能和高大壮健的美国工人比。无论在工厂或农场,每天8小时做下来,总不免精疲力竭;回到自己的卧室,有时来不及上床就倒在地毡上睡觉了。”(《烟云思往录》,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55、59页)1950年代留美的陈之藩则说,美国同事异口同声的“美国做工里这可能是最轻闲的”一些小工杂活,如八小时都在太阳下割草或在小雨中刷墙,对中国学生来说是重活;下工以后,觉得人已瘫下来,比行军八小时还累得多。(陈之藩《旅美小简》,黄山书社2009年版,63页)这在国内的工读生可能尝试的意愿都没有了。即便在后来号称工读极盛的西南联大,也始终存在一个与美国工读生活大异其趣的情形,就是始终没有学校提供工读岗位,更没有学校组织介绍工读,而因工妨读,更成为严重的问题。(陈平《昆明的大学生:大学生的工读问题》,《吾友》1942年第二卷第十五期,12-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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