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决定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发布时间:2020-08-01 08:22:15来源:北京青年报
7月31日晚,浙江大学发布通报,决定给予浙江大学2016级学生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此前,努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后,浙江大学对其作出留校察看一年处分决定,此事引起网友热议。
以下为通报全文↓↓↓
今天,浙江大学召开校务会议审议2016级本科学生努某某处分事宜,决定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7月20日努某某事件引发网络关注后,学校立即成立专项工作组,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对来信来访和网络举报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取证。现已查实,努某某存在多项违纪违规行为。校学生奖惩委员会根据新查证的事实,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提出给予努某某重新处分的建议。应被处分人要求,学校还进行了不利处分听证等程序。听证会上,被处分人对违纪事实无异议。经校务会议慎重审议,依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9号)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三条第(三)项第1目的规定,决定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据悉,学校下一步将启动对《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等校内规定的评估修订程序,加强制度建设,改进学校管理,为更好地推进依法治校提供坚实保障。
此前报道↓↓↓
来源|浙大发布(ID:zjunews)
编辑|王子轩
监制|高杉
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