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联播快讯 | 2020第27周
发布时间:2020-07-05 17:20:46来源:充电桩视界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与洛阳市政府签订充电桩建设协议
7月2日,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与洛阳市人民政府签订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运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就加强公共充电服务网络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及新能源汽车推广等事宜达成合作意向。
目前,洛阳正加快建设副中心城市,并将新基建作为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发力点。全市新能源汽车超过1.5万辆,有各类公共充电桩2122台,总充电功率为8.4万千瓦,居全省第二,未来三年还将新建公共充电桩3500台。希望双方加大合作力度,共同推进洛阳充电服务网络建设,促进相关产业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按照协议,双方将遵循“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发展。省、市公司将配合做好洛阳市充电服务网络规划和建设,提供优质运营管理服务,开展充电技术创新应用,确保充电服务网络安全可靠运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充电智能化水平。洛阳市政府将加速各类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不断优化充电桩建设与运营环境,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促进充电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网易新闻)
上海将新增10万至20万个公共和私人充电桩7月1日,据上海市经信委主任吴金城表示,上海将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新基建,未来三年新增10万至20万个公共和私人充电桩,使充电桩网络变得更加密集。同时,上海也将推动共享充电技术的快速更新迭代,使更多的新能源车可以实现快速充电,对时间要求不高的车就可以采用慢充的方式,从而实现资源的合理和优化配置。
目前,新能源汽车积极推广应用,作为配套设施,充电桩也在加快建设。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5月公共类充电桩累计55.1万台,其中交流充电桩32.1万台、直流充电桩22.9万台、交直流一体充电桩488台。其中上海充电桩保有量为64491台,排名全国前列。(上海市经信委)
济南拟出台办法推进充电设施建设物业须配合7月3日,从济南市政府网获悉,《济南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征民意。济南拟规定,物业服务企业须配合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应当为本企业运营的充换电设施购买安全责任保险。
济南拟按照“慢充为主、快充为辅、鼓励换电”的原则,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以住宅小区、办公场所、公交场站、物流园区自(专)用充换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停车场、商业配建停车场、独立充换电站等公用充换电设施为辅的城市充换电服务网络和沿高速公路的城际快速充换电服务网络。
具体来说,在新建住宅小区和具备电力增容条件的老旧小区建设以慢充为主的自(专)用充电设施;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物流园区建设快慢结合的专用充电设施;在公共停车场、商业配建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气)站以及具备停车条件的可利用场地,建设以快充为主的公用充电设施和换电设施。
济南拟明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在住宅小区、办公场所、停车场等地安装充换电设施的,应向物业服务企业出具建设运营资质信息。物业服务企业须配合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在项目建设前期,应与物业所有权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管理人)签订协议,明确充电换设施的运营权归属于建设运营企业;同时协议须明确充换电设施运营时间不少于5年,对于非独立增容的充换电设施还需明确配电容量能满足充换电设施正常运营的需要。
根据《办法》,济南拟明确,充换电设施施工应当由具备电力设施承装(修、试)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充换电设施所有权人承担充换电设施维修更新养护及侵害第三者权益责任。停车位及其充换电设施建设不得影响消防车通行、登高作业和人员疏散逃生。
同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应当为本企业运营的充换电设施购买安全责任保险,鼓励购买财产险、产品责任险等险种,保护消费者权益。(济南市政府网)
成都启动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试点3日,从成都市经信局获悉,为更好地推进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成都市经信局、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成都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从7月1日开始启动试点。
据悉,此次试点,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小区自愿、市场运作”原则,创新模式、简化流程,于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范围内,各筛选5~10个符合建设条件的居民小区,鼓励利用小区公共停车位建设相对集中的公共充电桩并采用“统建统管”模式,即由充电设施运营商在居民小区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充电基础设施,在约定服务期限内向居民用户提供充电服务,并承担充电基础设施日常运行维护、报修、免费升级改造,解决充电设施电力负荷不足、建设、运营安全等责任和义务。
“统建统管”模式可有效规避成都市现行存在的充电设施准入主体和安全责任主体不明确、后期日常运行维护无人管理及部分既有住宅电力负荷不足且增容难等问题。
下一步,成都市经信局还将会同市住建局对于执行情况较好的商业模式在下阶段推进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工作中进行复制推广,结合试点项目经验及综合评估效果,修改完善《成都市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后予以印发。(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山西启动“新能源+电动汽车”智慧能源试点建设
3日从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了解到,山西正式启动“新能源+电动汽车”智慧能源试点建设,通过构建“源(新能源)—网—荷(电动汽车)—储(蓄电池)”协同运行的智慧能源系统,既让电动汽车用上低价新能源电,又有效减少弃风弃光。
目前,山西省新能源装机容量已超过2340万千瓦,已核准在建新能源装机约2000万千瓦。随着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弃风弃光问题日益凸显。同时,山西省电动汽车保有量约8.6万辆,充电运营商约100家,充电桩约1.3万个,电动汽车充电负荷最高可达80万千瓦,每年充电电量5.8亿千瓦时,预计今后电动汽车保有量还将迅速增长。
综合考虑新能源消纳和电动汽车发展,山西创新“新能源+电动汽车”协同互动模式,依托智慧车联网、电力交易、用电信息采集等平台系统,实现调度中心、交易中心、充电交易代理商、充电桩运营商、电动汽车等市场主体之间信息智能交互、业务智慧联动,利用市场交易形成的新能源弃风弃光时段低电价,精准引导电动汽车增加充电负荷,实现双赢。
据介绍,这项试点将于9月底正式运行。(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