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工资全都借给姐姐做生意,现在我有困难她却不愿还钱,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07-01 19:24:02来源:CCTV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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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帮助姐姐事业
最后姐姐却“还”我一片寒心
现在家庭遭遇困境
我该如何把钱要回来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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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我和妻子一直在外打工,每当工资发下来我就把钱寄给姐姐,让姐姐做生意,十几年下来,我把工资全寄给了她,然而姐姐生意做赔了,借给她的钱,她说要等她儿子结婚了再还给我。几年来我因为这件事气得一直在生病,现在我儿子又得了抑郁症,却没法看病。我想打官司却又没钱。我该如何把钱要回来给我和儿子看病?
A1:
根据你的描述,现就相关问题及对策做如下分析解答:
首先,根据你的描述,你每月将工资以现金寄送的方式出借给你姐姐,且时间长达十几年,一旦对方否认借款事实,那你起诉后举证借款事实和借款数额都将比较困难。建议你和姐姐协商时尽量保存短信、录音、录像等催款证据,如果有通过转账出借资金的,及时调取转账记录。另外,虽然你姐姐目前称没钱还款,但建议你和你姐姐可以先签订还款计划书,写明借款原因、借款数额、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从而固定自己的债权,为日后诉讼维权做足准备。
其次,你和你姐姐毕竟是亲属关系,建议双方还是积极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借款金额较大,她确实没能力一次性还清,双方可以协商采取分期或者以物抵债等方式还款,以解你的燃眉之急。
最后,如果你和姐姐双方协商不成,建议你向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因你家庭经济困难,你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如果法院判你胜诉,那诉讼费最终会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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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妻子向法院起诉和我离婚,法院以理由不充分没有判离。现在我和妻子分居,孩子跟着妻子住,这种情况持续了两个月。妻子人为设置了重重障碍隔断我和孩子感情,我觉得这对孩子是一种摧残,但在妻子看来,没有离婚就没有探视权。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另外,下次妻子再起诉时,我能否将这件事情作为事例进行举证呢?
A2:
你们没有离婚,不存在探视权的问题,你有权随时看望孩子。下次你妻子起诉时,你可以以此为由进行举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首先,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中明确规定,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此外,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不仅有抚养的义务,其中也有抚养的权利,所以对方无权阻止你看望孩子。
其次,关于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可见,是否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下次对方起诉时,你可以收集并出示上述证据,作为争取抚养权的辅助证据。根据你的描述,对方阻止你探视自己孩子,这种做法并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你在下次诉讼中同样应该重视此方面的证据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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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我和我老公已经结婚,而我老公的爸妈已经离婚了。现在家里一套房子属于我老公的妈妈,那这套房子我有继承权吗?
A3:
根据你的描述,现就你是否有权继承你婆婆的房产做如下分析:
首先,我国公民遗产继承方式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公民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如果你的婆婆立遗嘱将房产指定由他人继承,那么除指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人都无权主张继承房产。
其次,如果你婆婆没有立遗嘱,那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相关规定,你并非你婆婆的第一顺位、第二顺位继承人,无权继承你婆婆遗产,但你的老公作为你婆婆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依法享有法定继承权。如果日后你老公从你婆婆那里继承得到该房产的部分或者全部份额,你作为你老公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便享有了对该房产的继承权。
另外,《继承法》中也有关于儿媳能继承公婆遗产的情形,即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为此,你是否能继承婆婆房产应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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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2010年左右,老公因喝酒误伤了人,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附带民事赔偿。我跟老公于2016年底结婚,当时老公的民事赔偿还没有还清。现在法院冻结了老公的银行卡,那么在我名下的钱跟车,法院可以冻结和拍卖吗?这是否属于夫妻债务?
A4:
根据你的描述,现就相关问题做如下分析解答:
首先,一方婚前所负债务,且该债务并非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为一方个人债务。男方2010年因其侵权行为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该侵权之债应为其个人债务,不会因你们结婚而成为夫妻共同债务。
其次,男方个人债务应由男方个人财产来清偿,法院只能强制执行男方个人财产部分。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房、车是你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那该房车为你个人财产,法院不得强制执行进行拍卖。如果房、车是你和男方婚后购买,虽登记在你名下,但该房、车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上述财产,但属于你的份额,法院应在拍卖后依法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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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一家五口都是拆迁安置对象,合计获得243万元拆迁款。2011年,我与老公结婚,公公代表全家领拆迁款。2017年房子拆迁。2018年我和老公离婚,8岁的女儿归我。公公说,老房子是在我嫁进来之前盖的,因此拆迁款没有我的份额。虽然我的户口在老房子,但拆迁只算面积而与户口无关,所以我没有拆迁款份额。请问我和女儿应该获得多少拆迁款份额?
A5:
根据你的描述,现就你和女儿是否享有拆迁款份额做如下分析:
首先,你和你的女儿是否为拆迁安置对象需要看当时的拆迁安置政策。如果根据拆迁政策你们属于被安置对象,那作为村集体成员就依法享有因拆迁所获得的相应权益,比如因拆迁可能获得的旧房拆迁补偿、过渡费、安置房屋等。
其次,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应当以当时拆迁安置公告和拆迁协议等内容为准。如果当时是以被拆迁房屋面积作为拆迁款补偿依据,房屋为婚前男方所建,那么无论房产是男方个人所有还是家庭共有,你都无权要求分割。如果当时是根据每户户籍登记人数为依据发放拆迁款,那你们作为被安置人可以主张分割属于你们份额的拆迁款。另外,拆迁补偿一般都会综合考虑旧房的补偿和家庭成员的安置,具体你享受哪些拆迁权益还是要看拆迁协议的约定。
最后,如果你没有拆迁协议,建议你可以向当地住建局申请信息公开,调取当时补偿安置公告,或者向拆迁办公室依法调取拆迁协议等相关材料。如果调取证据确实存在困难,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依法申请调查令调取。
感谢值班律师:
宋成帅(河南郑州)
看到前行道路上的阴影
可以换个角度思考
此时阳光正在你的身后
编辑|杜华敏(实习)
法务|郑俊宇
维护|黎意
主编|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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